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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无锡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评价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07-31 02:48:37地方要闻人已围观

简介各园区、街道,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核心战略加快建设科技创新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锡委发〔2018〕53号)、《无锡市创新型企业倍增计划(2018-20

各园区、街道,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核心战略加快建设科技创新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锡委发〔2018〕53号)、《无锡市创新型企业倍增计划(2018-2022年)》(锡委办发〔2018〕72号),培育壮大全市创新型企业集群,现就开展无锡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以下称“三类企业”)评价遴选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本次申报对象为无锡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培育库2018年及2019年第一批已入库企业,企业基准信用评价须在B-(含)以上,且企业上年度已自主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二、评价标准
坚持“自主申报、综合评价、择优遴选、树立导向”的工作原则。“三类企业”评价指标体系详见《无锡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评价遴选办法(试行)》
 
三、申报程序
 
1、企业申报。高新区企业本着自愿原则,向区科技局提交《无锡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评价遴选申报书》(见附件1)及相应证明材料(含电子版)。附件材料必须与申报书所填内容对应,并按照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和页码,具体要求(见附件2)。
 
2、汇总审核。请申报企业对照《申报材料审核表》(见附件3),认真核实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并填写《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中相关内容。
 
3、材料报送。请申报企业将盖章的《申报材料审核表》(纸质版原件一份),连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材料(含《推荐汇总表》等证明材料),于2019年8月6日下午17:00前统一报送至苏南自创区一站式服务中心(送达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90号天鹅座D栋1层)
 
 
四、工作要求

作者: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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