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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0-10-15 20:32:22地方政策人已围观

简介为促进我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发展,提升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服务能力,根据《无锡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锡工信规发〔2020〕3号,简称《市认定办法》)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0年度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有关事项通知

为促进我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发展,提升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服务能力,根据《无锡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锡工信规发〔2020〕3号,简称《市认定办法》)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0年度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 . 无锡市辖区内,凡符合《无锡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锡工信规发〔2020〕3号)规定条件的公共服务平台(企业、机构)均可申报。

2 . 2016、2017年已被认定为省一、二星级的公共服务示范平台须按要求重新申报认定,申报市二、三星级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3 . 2018年及以后获得省级认定一、二星级示范平台(有效期3年)不用申报原星级认定,但可以申报上一档次星级认定。

二、申报程序及材料

符合条件的单位可提出申请,经市县、(区)工信部门初审,由各市县、(区)工信部门审核汇总后向市工信局推荐。在《无锡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汇总表》(附件2)审核盖章后,纸质材料统一向无锡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提交申报。

申请单位按照《市认定办法》中附件1要求,提供纸质材料、电子邮件各一份,电子材料发至wxqyfwzx@163.com邮箱。

三、工作要求

请各地、各有关单位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将文件内容传达到相关单位。认真组织申报,鼓励支持企业和机构主动申报,并按照《市认定办法》要求的各项材料认真把关审核;申报于10月3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推荐汇总表盖章后报送至无锡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滨湖区观山路金融一街国联大厦10号楼601室)。

四、联系方式

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梅楚函:85617368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吕薇佳:81821688

 

来源:无锡市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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