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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关于发布2019年无锡市以物联网为龙头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

2019-07-01 15:52:50地方政策人已围观

简介为推动以物联网为龙头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现代产业发展政策的意见》(锡委发〔2019〕21 号)、《关于进一步支持以物联网为龙头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锡委发〔2018〕10 号)、《关于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深入推进智能制造的政策意见》(锡委发〔2019〕18 号)以及相关配套细则,现将 2019 年无锡市以物联网为龙头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下称“申报指南”)及组织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市(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无锡经开区经发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以物联网为龙头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现代产业发展政策的意见》(锡委发〔2019〕21 号)、《关于进一步支持以物联网为龙头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锡委发〔2018〕10 号)、《关于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深入推进智能制造的政策意见》(锡委发〔2019〕18 号)以及相关配套细则,现将 2019 年无锡市以物联网为龙头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下称“申报指南”)及组织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领域

扶持资金用于支持以物联网为龙头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分为产业培优育强(A 类)、行业应用推广(B 类)、信息资源共享(C 类)、产业生态优化(D 类)四大类项目:

A 类:物联网企业销售上规模奖励项目(A1)、物联网企业销售增幅奖励项目(A2)、新引进物联网企业投资资助项目(A3)、物联网产业投资资助项目(A4);

B 类:物联网应用示范资助项目(B1)、物联网企业外地中标资助项目(B2)、物联网应用平台销售业绩奖励项目(B3)、物联网新产品新技术认定奖励项目(B4);

C 类:运用互联网技术改造资助项目(C1)、企业上云本地采购资助项目(C2);

D 类:物联网本地产品采购奖励项目(D1)、新一代信息技术特色园区(小镇)建设奖励项目(D2)、物联网产业联盟绩效考核奖励项目(D3)、物联网公共服务平台运营奖励项目(D4)、高等院校物联网专业新设奖励项目(D5)、物联网人才培训机构成效奖励项目(D6)、物联网产业基金投资机构奖励项目(D7)。

二、组织申报事项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1.  申报单位为无锡市区范围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或中央企业、普通高校二级法人资格,经认定从事物联网、高端软件、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和下一代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不含集成电路)研发、生产、应用、运营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组织。

2.  申报单位具有完成项目任务所必须的能力和必要的保障条件。

3.  申报单位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体系健全,申报日期前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信用基准评价报告等级不得为 C+及以下)。

4.  工业企业最近一次资源利用绩效评价为 D 类的,不得申报。

(二)申报项目基本条件

1.  申报项目符合相关“申报指南”支持的领域和对象。

2.  同一项目不得在本年度扶持资金的各明细子项中重复申报;已享受过市同类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以及已获扶持项目未通过验收的不得重复申报;申报项目的数量限制按照《无锡市现代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锡政发〔2016〕18 号)第 12 条规定执行。

3.  申报项目需在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后竣工。

4.  申报项目除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所属子项所规定的申报条件,详见附件。

(三)申报要求

1.  申报项目按属地原则上报。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通过市现 代 产 业 发 展 资 金 申 报 和 服 务 平 台 申 报 入 口http://58.215.18.150:9090/egrantweb/,注册登录后进行网络申报(已注册企业无需重复注册,但须增加2018 年单位财务数据)。各市(县)区工(经)信(发)等部门对辖区内申报项目进行网络受理和初审工作,同时提交各类申报项目汇总表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过网络初审的项目,由各申报单位从申报系统下载带有申报编号和条形码的 PDF 格式的专项资金申请书,用 A4 纸打印,准备指南要求的相关附件材料,按各类项目申报材料要求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各地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盖章审核。各地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正式行文并出具审核意见(附申报单位最近一次资源利用绩效评价类别)后,连同申报项目材料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  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各子项指南。

(四)网络申报注意事项

1.  请各申报单位注册时认真填写准确的单位和个人信息,以便审核人员能及时与各申报单位取得联系。已注册过的单位及时更新单位的相关数据。

2.  本通知的文本及各类政策依据均可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务网(http://etc.wuxi.gov.cn) 或无锡中小企业服务网:http://www.wxsme.org 查询和下载;《无锡市企业信用基准评价报告》填报系统登录网址: http://58.215.18.162。

(五)申报受理截止时间

1.  第一批受理 A1、A2、A3、B2、B4、C2、D1、D2、D3 类项目,请申报单位于 2019 年 6 月 21 日(星期五)24:00前完成网上申报且 2019 年 6 月 28 日(星期五)17:00 前将纸质材料送达。

2.  第二批受理 A4、B1、B3、C1、D4、D5、D6、D7 类项目,请申报单位于 2019 年 10 月 10 日(星期四)24:00 前完成网上申报且 2019 年 10 月 17 日(星期四)17:00 前将纸质材料送达。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加强项目组织。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入调研,加大项目组织力度,组织推荐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优秀企业和优秀项目。

(二)严格规范程序。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申报项目推荐程序,科学公正地组织本地区、本行业的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确保项目推荐程序的公正性、公平性和操作过程的规范化。

(三)严禁弄虚作假。各地各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不得推荐,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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