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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无锡市专精特新 “小巨人”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09-23 16:10:04地方政策人已围观

简介根据《无锡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锡工信规发〔2019〕1号),以下简称《办法》),为鼓励我市企业加快转型升级,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现就组织申报2019年度无锡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市(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无锡经开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无锡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锡工信规发〔2019〕1号),以下简称《办法》),为鼓励我市企业加快转型升级,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现就组织申报2019年度无锡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须符合《办法》所列的要求:

  (1)注册并经营两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的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上年度企业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至4亿元之间,近2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不低于8%。

  (2)产品符合我市产业政策导向,主业明晰,对产业发展有一定的带动作用,主导产品主营业务收入占本企业营业收入的60%,且市场占有率达到国内前五名或省内前三名(如有多个主要产品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

  (3)近2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销售收入比重不低于3%,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2项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

  (4)《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材料:

  1.《无锡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申请表》;

  2. 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无锡市信用基准评价报告》;

  3. 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单位证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上两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

  (4)各类专利证书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5)驰名商标、名牌企业等认定文件或证书;

  (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主导产品国内或省内市场占有率的佐证材料;

  (8)企业主持或者参与制(修)订过相关业务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佐证材料;

  4. “三站两中心”(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资格证书;

  5. 近三年企业获得的荣誉证明;

  6. 其他证明材料。

  三、申报要求:

  申报采取纸质材料上报方式,各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至企业注册地所在市(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经开区经发局,各地工信部门负责审核本地区企业的申报材料,并将符合申报要求的材料汇总后统一上报。

  请各地广泛发动,认真组织,推荐重点向中小企业倾斜,于2019年10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无锡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报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发展服务处,将无锡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申请表电子版发至邮箱wxjxwqyc@126.com。

  联系人:吕薇佳        联系电话:0510-81821688

  附件:1.无锡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申请表

  2.无锡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

   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9月17日

  附件1:无锡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申请表.doc 附件2:无锡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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